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多篇)第一篇: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扩权强县(市)工作进行督的通知》(冀政办传 76 号)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于 7 月 6 日至 20 日间,以部门为单位,深化设区市、扩权县(市),对冀政 8 号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扩权强县工作系统督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现将系统督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通知下发后,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本系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仔细部署
本次督查涉及的 33 个厅局分别实行组织培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交了督情况报告
从反馈的情况看,通过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扩权强县改革进程,加快了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8 号)和部门实施意见(办法)的实施,各扩权县(市)普遍认为,省政府有关部门主动深化设区市、扩权县(市)抓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上下衔接,有效地预防了扩权政策梗阻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
此次系统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二是督查与进一步放权相结合
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督查过程中还把冀政 8 号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与本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相对比,仔细整理实施意见中未放的权限,提出了一些新的放权事项
省地税局决定在坏帐损失等方面给予扩权县(市)更大的审批权(8 号件没有涉及坏帐损失事项),扩权(更多请搜索:ww
co)县(市)有关企业的坏帐损失超过 500 万元(含)的也直接由省局审核审批,避开了扩权县(市)的涉税优惠事项既由设区市局审批,又由省局审批的双重上报审批问题
省建设厅拟对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发证、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发证、注册、建设系统“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全部下放到扩权县(市),调查报告《扩权强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