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学校晨午检制度新冠肺炎疫情学校晨午检制度 篇一 1、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校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2、晨检、午检工作由学校班主任和值日老师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患病学生进入学校,进入教室,保证全体师生身体健康。 3、晨检、午检时间为早晨 6:00—8:00 及中午 14:00—14:30,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检查。 4、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摸:感觉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看:观察学生面色等精神状态,新冠肺炎的早期表现,发热、咳嗽等; 问:在家饮食、睡眠、有无咳嗽、发热等症状; 查:根据新冠肺炎情况对易感学生进行检查。 5、晨检、午检人员发现有疑似患病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校领导经过复检决定是否允许可疑者入校。 6、晨检、午检中发现新冠肺炎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学生活动,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7、晨检、午检后,学校校医应将晨检、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该生到医院诊治。 8、是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新冠肺炎停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9、校长负责每天晨检、午检汇总记录的督查工作,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10、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在疫情流行时,按上级要求每天上报。 三都水族自治县鹏城希望学校 xxxx 年 x 月 x 日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的要求,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 提高师生防病能力,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 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 结合我校情况, 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 晨、 午检人员用体温表进行体温检查 , 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 及时送医就诊。 班主任对发热学生进行体温详细检测, 并填写记录。 二、 晨、 午检等常规检查, 有特别症状、 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 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上报)。 三、 晨、 午检报告、 操作细则 1.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并严格根据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