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篇 1 我区 20xx 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仔细法律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 20xx 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 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 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 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 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根据“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 20xx 年 12 月至20xx 年 2 月 13 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 47 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1157 人次、车辆 39 台次,取缔无证经营 35 家、收缴非法产品 404 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 1 份, 取缔非法储存窝点 1个,治安拘留 1 名,发放举报奖励费 0.14 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法律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