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法律规范存货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 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2) 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 确 认 第三条 : 存货, 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 :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 才能予以确认: (1) 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三章 计量 第五条 : 存货应当根据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 : 存货的采购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 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运输费、 装卸费、 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 : 存货的加工成本, 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根据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 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 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 其加工成本应当根据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 : 存货的其他成本, 是指除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以外的, 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 :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不计入存货成本: (1)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 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