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普通门诊(1)普通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及限额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的自付或报销比例:校医院医疗费自付10%,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 70%,非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 60%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限 4000 元(学校支出额,下同)
外地实习期间、沟通到外地的学习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定点医院对待报销
寒暑假学生外地急症就诊,门诊医疗费按非定点医院对待报销 60%,报销限 100 元/月
休学一年期间门诊医疗费报销 60%,报销限 1200 元/年
(2)报销次数、时间及报销时所需材料符合规定的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含门诊重症超过限额的部分)每年报销 2 次
报销时间一般定在每学期末
报销时需有如下材料:校内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就医收据(背面加盖院系公章)、处方电脑付联、各种检查报告单等
学生医疗费收据的有效期为 18 个月
门诊重症(1)大学生患门诊重症需办理相关手续(2)门诊重症报销比例和限额大学生门诊重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报销 70%(就诊时只需支付自己应付部分)
门诊重症超过限额的医疗费用,凭相关收据(限额内和超限额),按普通门诊办理报销
大学生住院后赔付所需材料大学生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保结算后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及住院总清单原件(2)出院记录或小结(4)病案首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此材料在住院医院病案室复印)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寒暑假及外地实习期间大学生住院现金结账后,医保赔付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及住院总清单原件(2)出院记录或小结(4)如有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要提交置换材料的条形码及其发票复印件(5)病案首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此材料在住院医院病案室复印)(6)寒暑假和实习期间在异地住院(原则上因急诊住院),需要院系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