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考点讲解:收养关系的成立首先,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满足: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别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次,可以成为送养人的公民组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别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最后,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条件限制:(1)生父母有特别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有特别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3)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同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例题】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为()
收养协议成立时 B
收养协议备案时C
收养关系登记时 D
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时【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无救济则无权利,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救济制度上,即给予当事人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