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的统计调查报告范文近年来,“留守儿童”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关怀的问题。“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在外务工,相互沟通沟通少,加之社会、学校管理衔接机制还不十分健全,容易导致“留守儿童”论为犯罪或成为犯罪对象,为弄清“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情况,笔者对我县 2024 年至今发生的“流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案件进行了统计与调查,经分析,发现流守儿童犯罪与被害越来越严重,已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案件的特点据本院统计部门与公诉科统计:2024 年至今,本院办理的“留守儿童为被告或者为被害人”的案件共 26 件 44 人。在起诉的 27 名被告人中,未成年被告人达 21 人,占留守儿童 48%,其中:14 岁到 16 岁 7 人占留守儿童 16%,16 岁到 18 岁 14 人占留守儿童32%;初中留守儿童犯罪 11 人,占 52%,小学及以下被害留守儿童 6 人,占 29%。如郑某某年仅十六岁,才上初一,因父母外出打工,自己跟着奶奶生活,奶奶年老,监护不力,郑某某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多次偷窃他人,最终因 2024 年 9 月 12 日盗窃李某某现金 200 余元及手机一部而被抓获。44 名犯罪与被害的留守儿童中,在校学生 23 人,占 52%。如高某某、翟某、雷某、肖某、杜某均为在校学生,且父母外出打工,这些儿童因缺乏监管,聚结在一起,多次拦截学生,威胁搜身,抢走少量金钱。被害的留守儿童案件中,性侵害犯罪也占有一定比例,社会影响恶劣。去年至今,该县发生强奸留守女童犯罪 5 人,占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总数的 31.3%。这类犯罪比例虽然稍低,但极易得逞,行为人往往利用留守儿童无性防备心理和能力,实行哄骗、恐吓等方式实施强奸,严重影响留守儿童案件的身心健康。如邹某某强奸案,2024 年 5 月 3 日,犯罪嫌疑人邹某某窜到本组留守儿童吴某某(7 岁)家,见其一人在家,顿生淫念,遂以给水果糖吃为诱引,将吴某某哄骗至家中实施强奸。存在的主要问题:经对所办案件的调查与走访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普遍比较困难,孩子经济紧缺,容易误入偷抢的歧途。如留守儿童张某某,年仅 16岁,在某中学读书,家里有 4 口人,其父母迫于生计,在深圳打工,留下其现年 72 岁的老奶奶照顾他,但其父母没有文化和技能,打工收入不高,每月仅寄回 200 元给他们过生活,张某某手头紧缺,便养成了顺手牵羊的习惯,2024 年 6 月 16 日,张某某到某小区玩,见 5 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