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1
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权力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
立法权:全国人大以及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
(四个职权侧重理解,要学会推断)全国人大的职权:①最高立法权、②最高决定权、③最高任免权、④最高监督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性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给予的职权
(2)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 45 周岁
每届任期时间:5 年(即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3)职能:公布法律、颁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荣典权
(除外事权中的进行国事活动和接受外国使节外,其余均不能直接决定
3 国家行政机关 1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1)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职务 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