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红酒销售)精品第一章经销商开发流程第二章售后服务一、及时送货经销商在接到终端订单后,须在 24 小时内将订购货品送达,交并将贮存办法准确传达给终端。二、协助处理消费者/终端投诉经销商在接到消费者/终端投诉后,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经销处主任,并妥善保管相关的产品样本,城市营销部经理在 24 小时到达,与经销商共同处理投诉。三、协助打假及处理窜货经销商有义务配合公司相关人员在其销售区域内处理打假及处理窜货事宜,共同维护市场。同时,对于本应在其销售区域内销售却窜货至区域外的货物,也应配合公司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三章保密义务和产权保护一、保密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及有效期满的任何时间,经销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司有关的商业信息。2.上述所指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合同及合同所附的各附件,及双方在实际经营中制作的有公司确认的任何文件,以及上述文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及可以从上述文件的内容描述中能够推断任何信息。2)经销商各个阶段的实际销售数额3)公司的生产、市场推广、销售、人事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一切计划、及变动情况。4)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商业信息。二、知识产权保护1.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经销商由此享有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名称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与网络有关的权利及产品装潢等)的使用权;2.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上述知识产权,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