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药原则 1.受益原则 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 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 1 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2.五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 5 种。据统计,同时使用 5 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4%,6~10 种为 10%,11~15 种为 25%,16~20 种为 54%。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假如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 5 种药物原则。 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比如应用 p 阻滞剂或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使用a 阻滞剂治疗高血压和前列腺增生,可以减少用药数目。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纳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由于现在尚缺乏针对老年人剂量的调整指南。因此,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和健康状态、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数、蛋白结合率等情况具体分析,能用较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的,就没有必要使用大剂量。 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为了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而对于其他大多数药物来说,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开始用药阶段,即开始用药就从小剂量(成年人剂量的 1/5~1/4)开始,缓慢增量。以获得更大疗效和更小副作用为准则,探究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 4.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最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在夜间出现,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药代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因此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液浓度高);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胰岛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于下午)。 举例来说,抗心绞痛药物的有效时间应能覆盖心绞痛发作的高峰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