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处“三防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法律规范工程施工防备台风、洪水、潮汛(以下简称“三防”)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工作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三防”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1.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备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宁波市公路管理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等,结合路桥处实际,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路桥处及处属相关部门管理范围内台风、洪水、潮汛等地质、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三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生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做好应急人员、技术、物资、装备、资金、信息的准备工作,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三防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在处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下,处本部和处属相关部门根据灾害性质和影响程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处理。1.4.3 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三防”事件的“报、防、抗、援”等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及时有效的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2 组织指挥体系2.1 组织指挥机构2.1.1 设立宁波市公路局路桥工程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处各部门“三防”抢险救灾工作。组长由路桥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处工程(安全)管理部、杭州湾大桥养护中心、纤维封层项目部、超粘磨耗层项目部、材料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分管处长组成。2.1.2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三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制定完善“三防”预案,并对下属相关部门“三防”预案的制订、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三防”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三防”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处理影响“三防”安全的有关问题;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三防”指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