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料储运安全防护管理办法1.目的为明确辅料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辅料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3.管理权责 4.内容 4.1 辅料仓储的安全防护 4.1.1 防火安全 4.1.1.1 仓库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并建立防火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4.1.1.2 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设施、标志。4.1.1.3 仓库管理员应参加消防培训,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4.1.1.4 消防器材严禁圈占、埋压、挪用。4.1.1.5 严禁火种入库及在库区内动用明火,特别情况须动火必须审批办理。4.1.1.6 库区、库房消防通道保持通畅。4.1.1.7 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套管,电线应用难燃塑料保护线或暗线。4.1.1.8 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供热器等电热器具。4.1.1.9 库房外应单独安装电开关箱,管理离岗时须拉闸断电。4.1.1.10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4.1.1.11 库房内使用的照明器具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库房内老化、裸露的电线须及时更换。4.1.1.12 辅料仓库应定期通风,定期检查,定期清理。4.1.2 防盗安全 4.1.2.1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对仓库所存辅料严格进行管理,做到帐物相符。4.1.2.2 各种辅料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4.1.2.3 仓库管理员每天进库要一查二看。查看库房门栓、锁是否牢固,仓库内是否有异样情况,如有意外须及时报告仓储主管并保护现场。4.1.2.4 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4.1.2.5 仓库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与保管。4.1.2.6 仓库管理员离开库区时,必须关门、上锁。4.1.2.7 下班关闭门窗并上锁。4.1.3 各辅料入库时需置于托盘之上,远离火种、热源,在清洁、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具有防蝇、防鼠设施的环境中储存。特别辅料产品需特别说明特别储存。4.1.4 各种气瓶、瓷器、玻璃器皿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4.1.5 开封包装的辅料,在取出部分后必须将剩余部分密封包装起来,以防受到污染(面粉包装袋、白色手提袋等等)或失效(若干燥剂)。4.1.6 异常天气条件下,管理员须按要求到库区查看,如有漏雨、水淹等情况及时报告仓储主管,实行措施。以防事故扩大。4.1.7 防汛期间应建有防汛组织,人员到岗,防汛物资、器材设备、防汛方案措施得力。4.1.8 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符合要求,职工上岗须根据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4.1.9 辅料仓储环境要求辅料通常在避光、通风、干燥、阴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