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考核细则全体人员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罚款 200 元(当日兑现),最迟不得超过 5 分钟
2、每月遵守区队班组的请休假制度(26 个班),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 500 元
3、必须仔细学习、摘抄每日一题,班前会学习记录本上签字确认,若有措施,学习后必须签字,当班工作分配完后,必须对当班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若检查每日一题记录本时发现没有仔细填写的,罚款 20 元
4、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5、若由矿领导或者安检抓住为“三违”的人员,除矿上罚款外,视情况队上加罚 100-500 元
6、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各处双方 500 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于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并罚带班长 100 元
7、上、下班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若没有执行交接班罚款500 元
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员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瓦检班 1、开完班前会后,瓦检员应迅速更衣下井接班,不及时进入工作区域或晚入井者,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由当班班长落实
2、严禁不合格仪器入井,入井时必须带齐带全所需的检测工具,检测工具携带不全的,每项处罚 200 元
3、瓦检员应爱惜仪器,严禁故意损坏仪器,因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4、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上下班必须交接班,若发现一次处罚500 元罚款(当日无工),两次 1000 元罚款(当日无工),两次以上者开除
交接班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真正做到“你不来,我不走”,“交不清,我不走”,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查出一次罚款 500 元
交接班时对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交接清楚,交接不清的对交接双方各处罚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