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考核细则全体人员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罚款 200 元(当日兑现),最迟不得超过 5 分钟。2、每月遵守区队班组的请休假制度(26 个班),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 500 元。3、必须仔细学习、摘抄每日一题,班前会学习记录本上签字确认,若有措施,学习后必须签字,当班工作分配完后,必须对当班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若检查每日一题记录本时发现没有仔细填写的,罚款 20 元。4、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5、若由矿领导或者安检抓住为“三违”的人员,除矿上罚款外,视情况队上加罚 100-500 元。6、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各处双方 500 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于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并罚带班长 100 元。7、上、下班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若没有执行交接班罚款500 元。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员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瓦检班 1、开完班前会后,瓦检员应迅速更衣下井接班,不及时进入工作区域或晚入井者,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由当班班长落实。2、严禁不合格仪器入井,入井时必须带齐带全所需的检测工具,检测工具携带不全的,每项处罚 200 元。3、瓦检员应爱惜仪器,严禁故意损坏仪器,因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4、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上下班必须交接班,若发现一次处罚500 元罚款(当日无工),两次 1000 元罚款(当日无工),两次以上者开除。交接班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真正做到“你不来,我不走”,“交不清,我不走”,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查出一次罚款 500 元。交接班时对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交接清楚,交接不清的对交接双方各处罚 100 元。瓦斯巡回检查小票发现字体不对或者交接人名字错误时,罚上班人员 200元,当班人员 100 元。5、检查内容是检查责任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与设施的完好状况、喷雾、局扇和风筒的完好状况、风机切换情况、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电火焊检查工作、巷道失修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室,并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若由于非正常原因,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汇报而导致产生意外或使队上受到处罚的,落实责任人,视严重程度而定,处罚 100-500 元罚款。6、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