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款合力叉车买卖合同书合力叉车买卖合同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签署,旨在明确双方之间就新款合力叉车的交易细节和权利义务
买方和卖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秉持着平等、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履行合同
以下为合同详细内容:第一条合同标的1
1卖方将新款合力叉车贩售给买方,买方确认已经了解其功能及性能,并确定此合同为买方购买新款合力叉车的合同
2合同牵涉到的新款合力叉车规格如下:型号:HL8-31最大载重量:8吨起升高度:3
1M货叉长:1
83M购买数量:1辆1
3运输地点: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第二条交收2
1卖方在收到买方支付的全部货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新款合力叉车送达运输地点
2卖方应当保证交付的新款合力叉车符合约定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要求
3买方应当在收到新款合力叉车后,即刻进行检查并在24小时内通知卖方
第三条货款3
1本合同的货款总额为人民币40万,定金为人民币10万
买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日起3日内将定金支付于卖方,剩余货款应在新款合力叉车送达运输地点时一次性结清
2若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定金和货款,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承担违约金
具体违约金额度为货款总额的10%
3买方在付清全部货款后,可要求卖方提供发票,卖方应在7日内提供
第四条保修4
1新款合力叉车自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
保修期内,若新款合力叉车发生任何故障,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维修要求
卖方应在3日内响应买方的要求,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检修和维修
第五条违约责任5
1若出现以下情况,买方或卖方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买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定金和货款或部分货款的;(2)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新款合力叉车或交付的新款合力叉车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的;(3)卖方未能履行售后服务和保修条款的
2违约方应当承担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