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天价乌木案一、案件基本情况四川彭州通济镇农民吴髙亮于 2012 年 2 月初,无意中在自家承包地里,看到一截约六十七厘米长的黑木头,找专家鉴定后,确认是乌木,且是乌木里的金丝楠木。同年 2 月 9 日,他请挖掘机开挖。在经过近 6 个小时的挖掘后,除了个别枝节,乌木的整体已经露出来了。但就在这时,派出所来人禁止他再挖。接下来 4 天双方对峙,都不允许对方去挖掘。最后来了很多部门,还拉了警戒线,禁止其他人进去,政府部门最终把乌木挖出来拉走了。”吴髙亮说,7 根乌木中,最大的一块长达 34 米,据专家鉴定,仅木材价值就在 500 万至 700 万之间,若论艺术价值“就更髙了”。镇政府曾许诺给他补偿并申请最髙奖励。2012 年 7 月初,彭州市国资委对外宣布,乌木归国家,作为发现者,他获得 5 万元奖励。加上通济镇政府 2 万元的奖励,吴髙亮共获得 7 万元的奖金。■双方分歧巨大调解未果对于这个结果,吴髙亮并不认可。2012 年 7 月 26 日,他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对象是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政府。在立案前的调解阶段,吴髙亮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是要先确定乌木归属。他认为乌木应该归他个人,他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一切费用。他也表示,在不谈论归属权的情况下,乌木也可以给政府,前提是政府给他一定额度的奖励,这个额度就是之前所说的 300 万到 400 万之间。“来跟我谈的人说,政府的奖励额度是不会变的,”吴髙亮说,每次来谈的人都表示“回头我报上去研究”。通济镇党委副书记髙先志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谈乌木归属、奖金额度不变确实是镇政府的立场,我也不清楚调解为什么失败,我们也不知道他想要多少钱。”■调解失败,法庭已开庭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裁定“乌木案”进程:2012 年 2 月,彭州村民吴髙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乌木雇人挖掘,通济镇政府把乌木挖出运走。镇政府认为乌木属国有,而吴髙亮认为归自己;2012 年 7 月 3 日,通济镇政府决定,奖励吴髙亮 7 万元,但吴髙亮认为太少;2012 年 7 月 8 日,吴髙亮表示,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2012 年 7 月 26 日,吴髙亮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2 年 8 月-10 月,乌木诉讼进入立案前调解阶段,吴高亮愿意接受调解,但要先谈乌木归属问题;2012 年 10 月,调解失败,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