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品制的社会影响4 世纪时,新罗用武力统一辰韩各部,以庆州为都城
统治集团为了巩固其特权地位,制定了等级制度,称为骨品制
新罗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不同骨品不通婚姻
骨品世袭不变
这一制度按个人骨品即世袭血统决定受尊敬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因此,人的仕途受到个人在骨品制中所具有的等级身份的制约,不仅如此,骨品还决定了一个新罗居民可以居住的住所的大小
骨品制的划分新罗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组成,为巩固其特权地位,朝鲜族大姓贵族为了别婚姻,以森严的骨品制来划分血统与身分的阶级地位,在新罗贵族间实行了带有奴隶制残余的封建制的骨品制
朴、金、昔三姓是新罗统治集团中最大的贵族,不但可世袭王位,还独占整个官僚体系,拥有无上权力
朴、昔、金三家王族地位最高,称为圣骨(第一骨),大小贵族依次分为真骨(或第二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
圣骨、真骨贵族能继承王位
各骨品都自我封闭,互不通婚
此外,类似于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等级还有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平民、奴隶等各个低级阶层,这些阶层属于非骨品
骨品制的婚姻制度然而六部贵族间势力难免有所消长,为了扩张或确保既有势力,同等阶级内的贵族会相互联姻攀亲,以通婚的手段达到政治联盟的目的
圣骨男与圣骨女所生孩子的血统为第一骨级的,既为王族
各骨品都自我封闭,互不通婚,骨品和非骨品更不通婚
各骨品之间互不婚娶,朝鲜许多大的家族都贯彻了这种等级制度
虽然朴氏、金氏等帝胄世家由盛以衰,但在婚姻中的骨品制婚姻观念一直都有影响,特别是一些朝鲜族老人尤其重视这个问题
新罗是族制的骨品社会,假如不是出身骨品,在仕途上的进展就很困难
7 世纪初,新罗衣冠子弟薛罽头以出身非骨品,决心赴唐游学以改变现状
新罗起初实行贵族民主制,由朴、昔、金三姓贵族交互继承王位,其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