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综合办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1、对全矿山、选矿的生产调度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2、及时组织建立健全有关本科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标准和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3、定期组织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教育工作;4、及时掌握、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或决议,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组织、协调和指挥生产;6、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的作法,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处理,严禁生产作业现场存在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7、在生产过程当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在果断正确处理的同时,立即按程序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快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8、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常常深化生产作业现场,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9、协助相关部门贯彻安全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产和跑、冒、滴、漏现象,实现安、稳、优生产;10、负责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按事故汇报程序及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接受、参加或协助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