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规范用车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车辆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车辆日常管理第三条集团车辆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案”的方式,即每辆车建有一份档案
车辆档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车辆基本档案及日常管理档案
(一)车辆的基本档案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完税证明、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单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均保存完整)
除行驶证、养路费、保险卡原件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二)车辆日常管理档案包括《车辆保管责任书》、《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车辆月度例行检查情况表》、《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车辆保养维修登记表》、《车辆交接备查登记表》、《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等,用于记载车辆基本情况、维修保养、行驶里程以及油耗等信息
第四条集团每辆车应指定专门的驾驶员担任车辆管理责任人并签订《车辆保管责任书》
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年检规定期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年检,避免出现逾期年检缴纳罚款的情况
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年检情况
第六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保险到期前两个月申请办理保险,避免出现车辆保险逾期未办,车辆脱保的情形
集团行政部负责监督车辆续保情况
第七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于每月中旬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并填写《车辆月度例行检查情况表》,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车辆管理责任人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停放车辆
车辆在本市时,应停放于指定地点,车辆出外省、市时,应停放于有专人看守的停放场所,并保证锁闭车窗、车门,确保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车辆油耗管理(一)集团行政部每月进行车辆油耗统计,根据《车辆月度行驶记录表》制作《车辆月度油耗统计表》,对车辆油耗进行监督
二)车辆油卡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