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 编制依据1、上级颁发的规程、法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经过上级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及技术革新成果中有关修改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5、与有关单位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正式作出的技术决定
2 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队(班)自我检查、项目经理部复检和工程管理部专检三级进行
(1)队(班)自我检查: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我检查记录,在完工时交项目经理部复检
(2)项目经理部复检:项目经理部对队(班)提交的自我检查技术纪录进行复检(全检),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深化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在组织复检的同时,帮助施工班组解决施工过程当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工程管理部专检:在项目部复检完成后,填写完成复检记录,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质量检查申请
2、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管理科制定
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继续施工
3 质量等级的评定: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阶段进行
质量评定分为合格标准、优良两级
分项或分部工程评级作为分部或单位工程的基础
有 100%以上分项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项评为优良的分部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标准
有 100%分部工程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标准
1、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如下:(1)、符合图纸和技术法律规范要求;(2)、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3)、工艺水平一般;(4)、重要项目记录完整、资料完全,自我检查工作仔细
2、分项工程优良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