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二、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三、 机构与职责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有序生产。四 、工作程序4..1 惩处4.1.1 对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者,按严重程度扣除安全绩效得分 2-10 分。4.1.2 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5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50 元;4.1.3 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50 元;4.1.4 发生一次两个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25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250 元;4.1.5 因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 250 元;4.1.6 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25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250 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 250 元;扣罚分管领导 250 元。4.2 奖励4.2.1 奖励的范围 4.2.1.1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实行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制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4.2.1.2 仔细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当中作出卓越成绩的; 4.2.1.3 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制止违规违章作业避开事故的发生者。 4.2.1.4 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安全操作章程,正确合理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4.2.1.5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的发生者。4.2.1.6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4.2.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实行相应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 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4.2.1.9 被评为上级各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