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当依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 A证。3、从事 8 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安全部经理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1、具备中专以上学历。2、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3、从事 5 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部经理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1、具备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学历。2、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3、从事 3 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权负责,资格要求:1、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 B 证。3、从事 5 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1、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具备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资格 C 证。3、从事 2 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 C 证及以上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七、年满 60 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