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二)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未能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三)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