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粉尘防爆“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司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2.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3.职责3.1 主要负责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的“三同时“管理。3.2 安全主任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三同时”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4.一般规定4.1 总要求1)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粉尘建设项目,从可行性讨论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根据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粉尘防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4.2 可行性讨论1)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委托有资质讨论院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讨论。2)对于安全风险较大建设项目的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在进行项目可行性讨论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3)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4)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讨论时,可行性讨论报告应对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拟定安全专篇。5)负责可行性讨论的讨论院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6)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讨论报告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3 设计1)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粉尘防爆安全设施进行设计。2)设计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可行性讨论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粉尘防爆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之后方可用于施工。4.4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之前,主要负责人应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时,主要负责人应聘请具备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