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要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对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绘就的新蓝图,面对保障宪法实施的新任务,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新使命,广大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充满新的期待,这一普遍性社情民意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更加以得力有效的工作开创新时代地方立法新局面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长期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九字方针”,始终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着力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动江苏地方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经过30多年的努力,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编制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