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表现综合评估标准第一节员工表现综合评估循环“员工表现综合评估”是结合员工个人能力素质和实际工作表现两方面内容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将员工个人的成长与工行和部门的发展结合起来,促使员工随着工行的发展而成长,从而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最终达成全行发展的目的。员工表现综合评估适用于我行的所有正式员工,除临时工和一般后勤员工以外,如:清洁工、保安、司机等。评估的结果将是决定员工岗位调整的基础。如下图所示,员工表现综合评估的整个程序包括“期望”、“行动”、“反馈”、和“评估”四个步骤。1.期望确定期望是员工表现综合评估循环的起点。在每年年终时,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在总结被评估者该年年度表现的基础上,一起讨论确定新一年的发展目标。在会谈中,除讨论被评估者的优点/强项和需要进一步提高完善之处以及年度发展目标外,评估者还就以下问题听取被评估者的意见、建议或与被评估者进行讨论:田被评估者对工作表现/升迁情况/薪资报酬的意见田被评估者对职业守则和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况田被评估者对全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客户服务、财务控制、业务表现、部门协作等各方面内容田被评估者的个人能力素质培养、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期望烟台工行给予的帮助田被评估者对工行和部门的其它意见建议人力资源部向评估者收集讨论的反馈,针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编制人力资源报告,总结相关问题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向烟台工行高级管理层汇报。2.行动员工根据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和行动步骤,采取积极行动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作为该员工所属部门的领导,则需在日常工作中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部应综合考虑我行各级员工的发展目标和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分析员工培训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培训计划,并为员工设计可行的培训方案。3.反馈部门领导和员工、上下级之间可以不定期的就工作表现、遇到的困难、需要改进的问题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及时发现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修正行动计划或采取相应措施。4.评估“评估”是整个程序的关键一环。在每年年终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安排开展对员工的评估工作,确定我行每一员工的评估者和审阅者人选,发放评估表格,决定评估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在评估工作中,有些数据的收集可能需要分月度或季度进行。一般说来,评估者由被评估者的直接上级担任,审阅者由再上一级领导担任。评估者根据被评估者的实际工作表现填写评分和意见,并和被评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