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税制设计构想 内容提要: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陆续建立了养老、失业、医疗、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障为主、其他保障相配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为保障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管理还不法律规范,尤其是社会保障收费制度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保障对资金的庞大需求,大量的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障费,使得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为继
因此,为了使社会保障有必要的资金,国家应尽早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样就可以将社会保障“费”改成“税”,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
本文对我国社会保障税制的设计提出了一些新的构想:有关税目的划分、税率的确定等,为我国社会保障税制模式的建立提供
关键词: 社会保障制度 费改税 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必要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经济保障
假如没有充足、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那么社会保障制度不过是一纸空文
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收费制度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保障对资金的庞大需求,大量的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障费,1998 年企业欠缴 318 亿元,1999 年则高达 388 亿元,各地平均收缴率为 90%,个别地方仅为 72%
这种情况的出现必将成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绊脚石
因此,为了使社会保障有必要的资金,国家应尽早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样就可以将社会保障“费”改成“税”,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
本文结合一些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试图对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税制基本框架和具体构想作一些讨论和探究
一、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普遍性和公平性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所追求的两个重要原则,社会保障实施的范围越普遍,越能体现出公平性
而且根据“大数法则”,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越多,互济功能就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
因此,社会保障税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