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水平的建议【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娱乐服务行业进展迅速,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仍然较弱。本文在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出口进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的对策。 【关键词】文化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目前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制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这一论断高度概括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局势下,文化已经超越单纯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政治、经济互相交融,成为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这一背景下,大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水平,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文化服务贸易的内涵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对文化产业缺乏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文化产业进展。根据近期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5)的定义,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主要内容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 与此对应的是,我国文化产业服务贸易统计也有待完善。这既有我国文化产业长期界定模糊的原因,也有其他因素致使我国整体上仍未形成较为法律规范和完善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尽管对于文化贸易的统计难做到精确,但根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编制扩大后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这可以从很大程度上说明一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状况。EBOPS 项下文化娱乐类服务贸易是“大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除涵盖了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分类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的项目之外,还涉及了 CPC 中商业服务、通信服务、保健和社会服务、教育服务等多项内容。尽管我国定义的文化服务产业与EBOPS 定义的文化娱乐产业不完全相同,但两者内涵基本一致,内容也大多重合。因此,本文所讨论的文化服务贸易内容和引用的相关数据均借用 EBOPS 的分类概念。 二、我国文化产业服务贸易进展现状 新闻出版服务、演出服务、娱乐性体育、电影音像是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也是 EBOPS 所界定的文化娱乐产业的主体内容。在此,我们对主要文化部门的服务贸易特别是出口情况作了一个初步描述。 1、新闻出版服务贸易 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新闻出版方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使得市场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在合作中得到了较好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