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模块讨论 一“、模块”概念的界定 “模块”是一个舶来词。关于其产生的领域和应用于教育,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它起自于心理学领域,并借助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形成为一种理论,被运用于教育领域;另一种观点认为“模块”本是工业用语,“模块课程”就是从工业生产中将功能相关的零件组合在一起成为“模块”的做法得到启发,将内在逻辑联系紧密、学习方式要求和教学目标相近的教学内容整合在一起,构成小型化的模块课程。在心理学领域,1983 年,认知心理学家、美国拉特格斯大学和纽约市立大学哲学教授 J.福多提出了较完备的模块理论,被称为福多模块理论。该理论的产生是西方哲学史上对人的认识能力问题讨论,以及当代计算机革命所引发的认知加工领域革命的必定结果。它是通过对人的认识特性的考察,在将人脑与计算机进行类比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关于认知构架、心理结构的理论。他在《心理的模块性》一书中,从计算机理论科学和人工智能讨论角度,提出了智能的模块性。福多主张心理模块是天赋化的、功能独立的,并从功能的角度把心—脑划分为两个非常不同的部分:“输入系统”和“中心系统”。认为,输入系统的功能是将感官所受刺激的信息转换为对外部对象的表征,使之成为适合于中心系统加以处理的信息;而中心系统则是专司演绎推理、思维等的高级处理系统;只有输入系统才是模块性的。 Richmond 大学的李平教授将该理论进行了浅显的解释,认为人脑的认知系统是由许许多多的模块组成的,这些模块有的负责语法,有的负责视觉,有的负责听觉,任务专一而且互相独立。在模块理论形成的情况下,国外学者对该理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1988 年,美国的福多在《心理模块性概要》一文中对“模块”进行了比较明确的定义:“模块”就是信息封装的计算系统,它具有推理机制,并且所接触的背景知识受到认知结构一般特点的制约,这种制约是相当严格而持久的。“模块”可以看成是具有专用数据库并能实现特定目的的计算机。1999年,科尔塔哈特又提出了新福多式的模块理论,“模块”这一概念则被定义为具有特异性应用范围的认知系统,而范围特异性正是模块所必需的特性,是指系统只对特定类型的刺激作出反应。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的吕凯在《论儿童心理进展的模块性问题》一文中对该理论进行了论述。他认为,人类心理进展的实质就是一个既不断分化又不断整合的相辅相承的过程,一方面心理日益分化为各种模块并且模块性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各种模块的联系日趋紧密,逐渐形成一个多水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