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瓶装新酒 “三防两治”话安全作为一名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三年安监工作时间不敢谈阅历,遑论经验,仅从有限的学习、工作经历中拾掇一些自以为可学习和值得探讨的“牙慧”,与大家共同沟通学习。《尚书》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然何以固本,唯有“安略”。新《安全法》开宗明义:以人为本,安全进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便是固本之略。 “防”略一:防微杜渐(语出《后汉书·丁鸿传》) 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微小事物抓起,重视事物进展“苗头”。于从业者当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守操作章程,莫以事小而不为,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条款(第九十四条)。这就是事前惩戒,以法律和经济的惩治手段促使企业落实“防”与“治”。严格执法,触动利益,方能触促其“行动”。全国范围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策。 “治”略二:亡羊补牢(语出《战国策·楚策》) 亡羊补牢的故事人人皆,教育了一世又一世的人。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智者拿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经验和不足,愚者则将别人的事故当故事讲,却不加以汲取。 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吃一堑长一智”是血的教训。亡羊补牢虽是下策,但“未为晚矣”。面对时有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习主席强调“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人命关天,进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坚守红线,确保底线不失。个人认为,坚持不懈的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触动利益,“红线”才能成为无人敢碰的“高压线”。 “防”与“治”不可一蹴而就,需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慢慢积累经验,并加以应用,以达“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