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的危害及防治——乙醚局醚又称二乙(基)醚,是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有相当爽快的特别气味,极易挥发
由乙醇与浓硫酸加热至 130~140℃制得
分子式:C2H5OC2H5
相对分子质量:74
熔点:-116
闪点:-45℃
自燃温度:160℃
饱和蒸气压:58
92kPa(20℃)
相对密度(水=1):0
71,相对密度(空气=1):2
临界温度:194℃,临界压力:3
溶解性:难溶于水,易溶于苯、乙醇、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爆炸极限为 1
5%(体积分数)
燃烧热 2748
4kJ/lom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备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
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危险货物编号:31026,UN 编号:1155,CAS 号:60-29-7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可溶解脂肪、脂肪酸、蜡及大多数树脂;在生产无烟火药、火棉胶和照相软片时,它与乙醇混合用于溶解硝酸纤维素,在医药上用作吸人性麻醉剂
健康危害表现 乙醚主要用作全身麻醉
急性大量接触,早期出现兴奋、继而嗜睡、呕吐、面色苍白、脉率减少、体温下降和呼吸不规则
急性接触后有头痛、呼吸道刺激、流涎、呕吐、食欲下降和多汗等症状
液体和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刺激性
长期吸人较低浓度的乙醚,有头痛、头晕、嗜睡、蛋白尿、红细胞增多症
长期皮肤接触,可使皮肤干燥,发生皲裂
急救措施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若液体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快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奇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预防措施 生产过程密闭,隔离操作,全面通风
中国卫生标准(TWA):30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