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乙炔瓶厂内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章程1、从事使用、运输和储存氧气瓶、乙炔瓶的人员必须熟悉《气瓶安全检查规程》和《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遵守使命操作章程。2、气瓶的漆色必须常常保持完好、且不允许随意涂改,气瓶的日常漆色工作,由充气单位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3、气瓶在使用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① 禁止敲击、碰撞; ②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③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 10 米; ④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⑤ 夏季要防止日光暴晒; ⑥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4、运输气瓶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①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②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③ 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④ 车上严禁烟火,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5 储存气瓶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① 旋紧瓶帽,摆放整齐有序,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最高不应超过五层; ② 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当符合 TJ16-74《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 ③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要分离储存,不能混合在一个储存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