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规章制度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一、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现场管理制度1)必须保持清洁、洁净、宁静,与监测分析无关的人和物品不得进入监测子站;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监测子站,外来人员进入监测子站必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有相关人员陪同;3)监测子站各种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分类放置,妥善保管;4)监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丢弃,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发布严格遵守《化学试剂管理制度》;5)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使用完毕后的仪器设备清理、清洁并回复到原位;6)监测子站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等,立即实行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单位领导;7)使用各种仪器及电、水、火等设施,应按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8)离开监测子站前,必须仔细检查电源、水源、门窗,确保监测子站的安全;2、监测子站操作人员职责1)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监测子站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2)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才能上机操作。操作人员应按要求仔细填写运行记录。3)仪器出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约定专业维护人员及时检查、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经检定性能正常后才能继续使用。4)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法律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结果。5)法律规范原始记录,做到记录完整、正确。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水电,及时地完成每天的监测子站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卫生,做好安全检查。7)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协助仪器专业维护人员定期进行仪器检定和校验。3、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上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当班人员必须仔细及时检查当班工作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2)各岗位对口交接。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操作运行情况,经接班者签字接班后方可下班。接班人员如发现记录不真实,或与情况不符,有权提出不接班,经纠正后予以接班。特别情况应向领导汇报,经处理后进行交接班。3)交接班时,如发生工作器具短缺,应及时处理,加以补齐,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班)承担责任。4、所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国家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任何非持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二、岗位责任制度1、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1)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