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二零一三年月第一部分总则 2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32.投资与收益 33.项目实施 44
项目验收 4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55.节能收益的确定(即用电费用的确定)56.节能收益的支付(即用电费用的支付)5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 5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68.节能项目执行期内双方权利义务 69.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8第四部分节能项目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810.光伏发电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811.光伏发电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912.光伏发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9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913.乙方的服务标准 9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91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915.其它违约责任 10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1016.保密 1017.保险 1118.税费 1119.不可抗力 1120.争议的解决 1121.其它约定 11第一部分总则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乙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节能项目的技术和服务,以实现甲方节能减排目的
双方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1
1 项目名称:屋顶光伏发电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节能项目)
2 项目范围:甲方**工厂厂房等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预计约有—万平方米,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全部为钢结构建筑,钢瓦屋面
范围详见附件 1:厂区总平面图
甲方保证提供予乙方安装光伏设备屋面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