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二十条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
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8、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纳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蔬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班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待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誉电话 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当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快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