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须加强五大机制建设安全是煤炭企业的生命线,其和谐安康进展离不开安全的保障与支撑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煤炭企业的又好又快进展目标, 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防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失职与渎职体系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
为此,须加强五大机制建设
防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失职与渎职的体系是个系统工程,涵盖安全生产管理政令畅通的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失职与渎职的预防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机制等为主要内容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政令畅通的管理机制建设
安全是矿井均衡生产的第一要素,没有安全保障矿井生产将无法正常运营
而煤矿安全生产政令的通畅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无论什么时候和任何条件下,矿井生产必须符合安全的需求,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办法就值得借鉴和引用,该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失职分为四大类,即:重大失职、严重失职、一般失职、轻微失职
对各类失职行为规类逐项考核,并有细化的处罚办法,例如:严重失职中规定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给予降级、罚款500―250 元或扣工资总额的 10%
将矿井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细化,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能够较好地督促各类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积极履行职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煤矿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机制的完善,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顺利运转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 在大力提倡科学进展、安全进展的进程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决策的科学化,必定会要健全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主、科学决策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