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1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4.1.1 劳保用品穿戴⑴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工种的劳保用品和安全帽并系好帽带。⑵ 严禁穿背心、裙子、高跟鞋、拖鞋、凉鞋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严禁披长发。4.1.2 作业人员⑴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从事特别工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能上岗作业。⑵ 严禁喝酒后上岗;严禁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在未办理动火证及禁火区域内严禁动火作业。⑶ 严禁在吊车吊运的物体上站人、作业或在吊运的物体下面辐射范围以内站立或通行。⑷ 高空作业时,一律要正确佩带双扣双带式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系扣在牢固的构件或安全防护措施上。需变化作业位置时,安全带必须系扣在安全绳上移动。⑸ 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上、下同一垂直面内同时作业。4.1.3 指挥人员⑴ 严禁违规违章指挥,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对工人反应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该积极实行整改措施。⑵ 各级现场生产指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不能顶班上岗。⑶ 遇有复杂的安全技术问题,或危险作业阶段,应通知汇报甲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施工方案,实行对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如:超重起吊、大构件翻身、大件运输、密闭舱室涂装等)。⑷ 遇强风、暴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时,不宜布置高处作业。4.1.4 文明作业⑴ 工厂作业区域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凉鞋和穿背心、裙子;在作业场地不准打闹、睡觉。⑵ 构件、材料、设备、工具应摆放整齐,平稳可靠,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高处作业严禁随意抛丢物件,严禁在只完成定位焊的构件或跳板上堆放物件。⑶ 氧气瓶、乙炔气瓶要用固定架集中放置,不允许随意乱放。氧气瓶与乙炔瓶要保持 3~5m 距离,严禁平放,不得曝晒,且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m,否则极有必要实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乙炔瓶要装有回火防止器。4.1.5 手持电动、风动工具⑴ 防护罩盖或手柄完好无损。⑵ 电动工具开关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相符。⑶ 电缆应采纳橡胶套软线,无缺损、破裂、接头。⑷ 有定期绝缘测量记录,不合要求的禁止使用。⑸ 砂轮夹紧,必须符合要求。4.1.6 起重机械设备⑴ 各种吊索卡具在使用之前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凡有变形、扭曲或严重磨损等不合要求的严禁使用。⑵ 起重吊索具上架挂放整齐,吨位标志清楚,无乱扔乱放现象。⑶ 使用永久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