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合班组安全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班组员工安全生产的大局观,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养,强化班组安全管理,防范和惩治员工“违规、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班组绩效考核管理。第二章 绩效考核第三条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度。由于班组人员“违规、违章、违纪”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的,班组对员工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加班组对员工任何先进的评选。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根据公司有关考核管理细则执行。第四条 扣分标准,根据班组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扣分标准进行扣分。第五条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舞自查自纠的原则。第六条 对“违规、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扣分处罚时,应当将事实和情节核实后通知当事人。第七条 多人违章分别给予扣罚。不因其中一个人的扣罚而免除其他人的扣罚。第八条 扣罚结果班组在每天的日清日结上体现出来。第九条 本制度具体由班组的班长或安全监督员进行实施。第十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将上报单位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考单位安全奖惩制度执行: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制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效果明显;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的发生者;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制止违规违章作业避开事故的发生者;对抢险救灾有突出表现者;第十一条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由班长直接进行考核,并上报单位给予相应处罚:上岗之前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罚款 50 元/次;上岗之前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确认,罚款 50 元/次;上岗后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点检,罚款 200 元/次;上岗后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认真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表,罚款 200元/次;班中串岗、脱岗、不听劝阻,罚款 200 元/次;违反安全操作章程且不听劝阻、态度蛮横,罚款 200 元/次;酒后上岗、班中饮酒,罚款 200 元/次;不按时参加班前会和班组安全学习,罚款 200 元/次;违反劳动纪律,罚款 200 元/次。第三章 附 则第十二条 上述规定有不全面或与单位奖惩制度有冲突的,按单位奖惩制度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班组全体员工。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