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安评模板”糊弄验收,是在给事故埋隐患日前,笔者随审批人员对一家乡镇加油站进行现场评审验收,除了政府负责审批的监管人员外,石油方面专家及评价机构工作人员也一一到场。评审验收大约半天时间,其中有个细节引起笔者的注意,专家在总结评价安评报告时,提出了不下十来条错误,其中评价报告中,现场用得是柴油加油枪还是汽油加油枪之类小儿科的问题都给点出来。这不禁让笔者怀疑,安评工作人员评审之前有没有来过现场?让笔者生疑另外一点就是,这位安评人员是笔者两年之内第二次碰面,在问到有没有安评资格证书时,他居然说去年刚考过,现在正等着国家发证。退一步说,去年上半年见到他给企业做安评时,他无证就独立做安评了。当现场专家对安评报告做出最后意见时,还有句话让笔者印象特别深刻,“这样的安评报告是在考验我们的智商?”而这位安评人员的回答引起笔者的深思,“我都通过我们公司模板来做的。”“安评模板”,应该在安评行业内不新奇,根据笔者的理解,就像政府公文一样,起初就是通过模板学习掌握公文的格式,实质就是一种固定格式。但是“安评模板”,根据这位安评工作人员给的答案,好像不仅是一种格式,而是在评价同类企业时“改改数据即可”。唏嘘,也难怪安评报告错误百出,“不该有的有了,该有的却没”。试想,加油站审批验收标准一样,但由于环境位置出资及各家建设能力差异,加油站的安全风险肯定不同。假如仅用一种“安评模板”,那还需要安评公司吗?在这里,笔者不想点名哪家评价机构或者哪个工作人员,无论偶然巧合还是常态。但作者认为,安全评价的职业道德底线千万不能丢,类似笔者两次碰到的安全评价实例应该引起有关监管方面重视。一方面,可以建立安全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目前,在很多事故企业我们可以发现,追究评价机构目前寥寥无几。在这些企业,无论安全预评价、现状评价还是验收评价,大多一个模子,甚至“改改数据即可”。无法发现这家企业存在的真正隐患,也给这些企业日后埋下安全事故隐患。监管部门可以参考事故企业“黑名单”制,给安全评价机构也设立“黑名单”制度。让那些蒙混过日子照“模板”“改改数据即可”的一个致命教训。另一方面,我们监管理念需要改变。据笔者初步了解,目前评价机构审批还在省一级,监管虽然属地监管,但评价机构大多都是有政府背景的在从事业这个行业,对于监管可以说难以“严格监管”。再加上这些评价行业还未建立起自己的行业协会和本行业的信息档案,关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