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磨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磨操作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磨的日常操作。2 安全技术要求2.1 作业前的要求2.1.1 操作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2.1.2 应检查电磨各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2.1.3 应检查电磨本体磨出凹沟深度是否超过使用钢丝直径的30%或本体是否有裂纹,若达到或超过安全标准,应修补后再使用。2.1.4 应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钢丝绳周围是否有阻碍作业的障碍物、电焊带、电线等。2.2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2.2.1 电磨属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身体检查合格,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2.2 电磨作业是多人作业的设备,必须要有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分工要明确。2.2.3 指挥人员与作业人员要配合好,指挥信号应清楚准确,控制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开、关要快速、准确,不得擅自离岗,雨天操作要有防触电保护措施。2.2.4 操作时,应该先将钢丝绳在磨腰上缠绕 4~6 圈,钢丝绳自下方绕入牵引端,从反方向绕出,依序排列,拉梢绳头由专人拉紧,不得发生卡紧现象。2.2.5 用电磨吊拉物件时,假如钢丝绳压垛倒压,应当立即关闭电门,再用打住链子,将钢丝绳及物件拉住后,方可倒车松下钢丝绳,严禁用手处理带负荷的倒压钢丝绳。2.2.6 平地用电磨拖拉物件,应整理好拖运道路,不得有障碍物或电线(缆)。2.2.7 电磨的转动部分,不得用手触摸,用手拉钢丝绳时,手要离开电源不小于 O.5 米 远,操作时人不准站在钢丝绳及导向滑轮扇形面内。2.2.8 吊物钢丝绳经过平地距离较长时,途中应在人看护以免有障碍物或被带电的破皮电焊带击伤,并要指挥过往行人及无关人员远离钢丝绳及危险扇形面。2.2.9 起升或降落物件时,如出现吊不动或降不下时,应当立即停止操作,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2.2.10 通过电磨的钢丝绳接头,应采纳插接的形式,插接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且最低不得小于 300mm,连接强度不得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 75%。严禁硬卡环、铁丝或电线等连接,凡使用钢丝绳或棕绳吊拖物件时,不准两头同时使用。2.3 作业后的安全要求2.3.1 操作后,切断电源,维护保养设备。2.3.2 清理、整顿工具及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