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梯子使用规定依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为消除登梯作业过程当中人员滑倒、坠落等损害,确保员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项规定。1. 管理要求:1.1 登高梯子专人管理;编号登记;1.2 使用之前检查确认,登记到检查表上;2. 检查项目:2.1 梯子不得缺档;每档间距约 30 厘米左右为宜;2.2 人字梯铰接处是否牢固;2.3 梯子下端应实行防滑措施;2.4 竹梯竹杆不得有开裂;2.5 确认已不能使用的梯子要及时报废。3. 使用要求:3.1 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或以上需办理登高作业证;3.2 未经检查确认合格的梯子不得使用;3.3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3.4 梯子接长使用时,应绑扎牢固;3.5 使用单面梯时与地面夹角 60-70(度)为宜;3.6 梯子使用时上端应固定、下端需防滑;3.7 使用人字梯要有拉、撑措施;不准站立梯子顶部工作;3.8 使用时有人监护(保护)。4.违规处罚:有下述行为者,将给予处罚(50 元—1250 元):4.1 未能根据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追查部门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并处罚);4.2 未能根据检查项目进行检查的;4.3 未能根据使用要求使用的。5.附 (登高梯子)使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