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采购、储存、使用安全管理1
目的 法律规范盐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适用范围 和盐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1 管理原则1
必须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成立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 1-2 名专兼职盐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 2 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 1 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
储罐应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 1 米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
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
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
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
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
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允许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
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