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及应急避险凡发生在井下的火灾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到井下安全的火灾,都叫做矿井火灾
发生火灾的基本要素 (1)热源——具备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发火灾
(2)可燃物——它的存在是火灾发生的物质基础
(3)氧气——它是维持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
矿井火灾的分类 (1)外因火灾——是指由于外来热源,如明火、放糊炮、电/气焊、在井下吸烟、人为纵火等原因造成的火灾(外源火灾)
外因火灾一般容易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处
特点:突然发生,假如不能及时发现,常可能酿成恶性事故
(2)内因火灾——是指由于一些可自燃物质(主要是煤)在一定条件或环境下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积极热量从而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又称自然火灾)
根据发生地点不同,矿井火灾又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和硐室火灾
根据燃烧物质不同,矿井火灾还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燃烧火灾、坑木燃烧火灾、瓦斯燃烧火灾和煤炭燃烧火灾
根据发生火灾性质的不同,矿井火灾还可分为原生火灾和次生或再生火灾
次生或再生火灾是指由原生火灾而引起的火灾
在原生火灾进展过程当中,含有可燃物的高温烟流由于缺氧而未能完全燃烧,在排烟的通道中一旦与风流汇合,很可能再次燃烧
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1)井下若发现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当立即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快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抢救队援救,同时立即投入抢救
抢救时,应当立即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设法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人员
(2)假如火灾不大,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
(3)假如火灾范围大或是火势凶狠,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行稳定风流、控制火势进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