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修理工岗位责任制一、职责范围及工作内容1、负责全矿所有井下运输车辆的检测、修理及维护工作;2、负责对所有矿车进行编号,并建立检查、检测、修理记录册,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测、修理日期、检查检测、修理人以及检查检测、修理内容及存在问题;3、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二、安全操作章程1、矿车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要进行维修:、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丝断裂、松动;、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列,防脱装置损坏;、连接螺栓、销轴等零部件损坏或缺少。2、矿车轮对轴承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脂,常常保持现场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配件分类存放整齐。三、上岗标准1、矿车修理工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的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3、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种所使用的工具的使用方法,熟悉矿车的检测、修理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