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奋发学习,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四类: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1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
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5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
5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
5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5万元/人;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
7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3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
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
0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3万元/人;三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各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
3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2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
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
6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2万元/人;单项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为0
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
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学科点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组成的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