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部精细化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部精细化管理员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班组建设、流程优化及创新体系建设,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参加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3、检查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的建议。4、监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5、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6、使用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井下劳保用品。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8、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9、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汇报,配合事故抢救。10、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违反操作章程的行为。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依照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加抢救,根据相关制度给予处分。3、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根据公司、矿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