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防护使用措施脚手架是施工现场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临时设施。最常见的有木质脚手架、竹质脚手架和钢管脚手架;还有几种特别用途的脚手架,如挑脚手架、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等。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应对脚手架有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使用与维护知识。(一)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脚手架应当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设;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每隔 6-7 根立杆处应当设置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60°。(3)脚手架高度在 7m 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竖向每隔 4m,横向每隔 7m 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构物多加几处牢固的连接点。(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当设置 1.05m 高的栏杆和 18cm 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5)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大风、暴雨后和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之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使用。(6)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要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 20m 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以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7)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弯)处应交错搭接;搭接的长度应大于 20cm,与建、构筑物的立表面距离应小于 20cm;脚手板铺设后应实行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8)高度在 30m 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和高度在 15m 以上的木、竹脚手架,应有专门的设计,才可以搭设。(二)木脚手架的一般规定(1)木脚手架的材质应采纳去皮的杉木或落叶松及其他坚韧的硬木;严禁使用易腐朽、易折裂、有枯节的木杆。(2)脚手架搭设时,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立杆搭接长度应不少于 15Ocm;立杆间距不大于 150c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 120c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100cm.(3)脚手架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早行局部拆除时,应实行有效的加固措施,否则不得使用。(4)木质脚手板应使用 5cm 厚的杉木或红、白松板材;脚手板的两端 8cm 处应用 8 号镀锌铁线箍绕 2-3 圈或用铁皮钉牢;凡腐朽、扭曲、破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