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物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可为人们实际支配和利用的一切物质对象
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和消灭
从物权主体的角度看,即物权的取得,可以分成原始取得(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而取得物权
包括:生产、收益、没收和无主财产
)和继受取得(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或物权的相对发生,是指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而取得物权
买卖、赠与、继承)物权的消灭,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使权利人的物权不再继续存在
物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消灭物权的相对消灭:物权的转让物权的抛弃征收或没收(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的判决)物权主体的消灭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权能是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也就权利的作用
所有权的主体: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称为所有权人
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除了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
所以所有权具有对世权,即绝对权
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
义务人所负担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即义务人应该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犯
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就是对他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占有:占有所有权人占有非所有权人占有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收益: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主要是指获得财产的孳息
天然孽息:是依种植物、养殖物的天然属性而产生的新物孽息
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
法定孽息: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依法行为而产生的经济孽息
法定孽息主要指利息、租金或者本金、本物投资或负担的收入等所有权的客体: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物
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