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暴露危害的基本控制策略1)仅当辐射确有必要时,才能在作业场所采纳;2)必须从制造商处获得有关设备所发出的或可能发生的射线类别的安全信息;3)要有书面的风险评估并指明控制的措施,对于雇主、雇员、公众的影响都要考虑在内,同时要对风险进行估量,并且对这些人提供有关风险及其控制的必要的信息;4)所有的辐射源均要得到确认,并且进行标识;5)要提供并穿戴保护设备;6)安全措施要定期评审;7)所提供的安全装置要合适,并且符合法律规范,要定期保养及检查;8)要任命辐射防护的咨询人员,其特定的责任是对使用、预防、控制及暴露:等问题进行监视及咨询;9)应急计划中要包括辐射危害的潜在危险的内容,同时要有在其他应急状态出现时,对现有辐射防护的控制造成威胁时的处理方案;10)对于放射物质的销售、使用、储存、运输和报废,要有书面的许可认证;11)要对培训及工作期间暴露于辐射下的工人,进行分组。在一些国家,尤其是欧洲共同体的法律中,将暴露在电离辐射中的人群列入"处在特别危险中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