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纪管理考核1. 乙方人员进出厂前,应接受检查,人证相符。若违反,罚款 50元/1 人·次。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范围以内施工、作业,严禁随意触摸、动用生产装置的设备、机器、工具、器械等。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 200 元/1 人·次。3.乙方施工人员禁止在生产运转期间防爆区域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 200 元/1 人·次。在生产区内施工,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譬如:在生产区内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容器内作业(新建设备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佩戴好防毒面具等。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 200 元/1 人·次。4.乙方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进行施工作业。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 200 元/1 人·次。5.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假如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罚款 200 元/1人·次。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现场,不准穿背心、短裤、凉鞋、铁钉鞋、拖鞋等,违者罚款 200 元。7.乙方施工应严禁发生“三违”施工。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罚责任人 250 元,并对乙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 250 元。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当中,未经甲方领导以及甲方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花卉、花池、环境卫生,损坏绿化带和随意毁坏树木。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扣罚责任人 250 元,并对乙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 250 元。9.外来施工队必须将进公司物料按公司要求堆放,严禁堵塞消防交通道路,堆放物料必须距消防设施 5 m 外,违者罚款 200 元。10.乙方应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工具、装备和劳保用品。假如乙方未能根据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工具、装备和劳保用品,出现一次,对乙方第一责任人罚款 1250 元;出现两次,对乙方第一责任人罚款 2250 元;出现三次,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11.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在生产区内吸烟、私自明火,在其作业区域和施工施工场地内发现烟头等违章行为,处以 2025-0250 元罚款,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若发现烟头的施工场地属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的公共区域,不能落实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发现烟头区域的承包商一并处罚,分别处以 2025-0250 元罚款,全部终止其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