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岗位责任制1、协助总工程师强抓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2、仔细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仔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规程和指示。3、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本单位的作业章程和安全措施的审批工作。4、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综合治理,对有关新技术、新装备要积极组织试验,提高矿井抗灾能力。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章程规定为依据,积极主动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延伸采区和工作面等工程设计。6、组织撰写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按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在每季度开始前,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检查和督促以上计划、措施的贯彻执行。7、深化现场调查讨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从技术上不断改善,加强“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工作,严格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监督有关单位切实强抓瓦斯抽放、黄泥灌浆、煤层注水、洒水防尘和瓦斯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8、对本专业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要积极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讨论,以便实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解决。9、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参加审查。10、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到达现场,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防范措施。